第1章(2/3)
踏入社会后,秉持着一贯雷厉风行见针见血的办事作风,詹淮秋在同行中逐渐平地崛起,在大胆接了几个反转的刑事大案后,他彻底名声鹊起,刚开始他是顶着星元律所的招牌接案子,后来渐次变成星元亮出他的名号来给公司加光添彩了詹淮秋从刚进公司的小白到成为众星捧月的王牌律状,只用了三年。
一个人的成功要么靠天赋,要么靠努力,如果既有天赋又愿意努力,那这种人注定就是天之骄子,别说是做律师,就算是在工地瓦泥,没几年说不准都能给你整出个维也纳金色大厅来。
原本詹淮秋在滇市接接案子给商政名人打打官司,不时在私企给人做做法律顾问挣点外快,活的也挺惬意,谁知上个月突然被朗宁叫到办公室,让他收拾几件衣服,下星期一随同市法院的人入驻莲花乡,配合当地政府搞一个基层普法宣传小组,任务就是给周边的村民们普及法律知识,帮助解决相关法律纠纷。
这种对于技术含量要求偏低的小事照理来说随便打发个实习律师去就行,因为根本目的就不是什么普法宣传,而是做做表面工作,抱抱司法机关大腿,以后在大案要案上也能给自己律所争取到周旋的余地,但朗宁点名要他去,这就让人费解了。
再三逼问下,朗宁啐了一口终于说出实话:“我知道你男朋友刚把你给绿了,最近你工作一点状态都没有,索性去农村吹吹清新的小风,看看碧绿的田野,晒晒温暖的太阳,那地方的天可跟滇市不一样,一点霾都没有。”
原来是这茬儿,所以詹淮秋还得谢谢老板的无微不至?
他确实被好了三年的男朋友给三儿了,工作状态也确实有些懈怠,但他认为不至于会影响到自己的专业判断,重点是他也不想去那什么狗屁乡下农村,让他整天闻牛粪臭、被一窝苍蝇围着转、走到哪儿都有一群野狗追着狂吠……还不如直接抹他脖子。
只是朗宁也不是什么好讲话的主子,一句话就把他嘴巴给稳稳塞住了:下乡满一年回来,律所的股份你占15%,干不干你自己决定,我不勉强。
任何人在钱和权的面前都是软弱无能的,尤其在占便宜这种毫无成本的小事上,就更不要讨论什么自尊了詹淮秋当场就清清嗓子,问了一句:“朗哥,星期一几点出发?”
可事实证明詹淮秋在莲花乡是真的水土不服,他每天一身笔挺西装进出于乡政府的普法调研办公室,跟所有人都格格不入,跟他一起下乡的,除了法院的同志不得不穿那身制服,其它律所的几个人在坚持了一星期后,全部自我放弃换上了休闲装,都懒得装腔作势了。
这里的村民个个汗衫背心大短裤,每天面对的都是与泥土芬芳脱不开干系的生活琐碎事,有时去村民小组调解一趟回来,再笔挺的西装都被蹂躏成卖保险的了,时间一长谁还有那工夫。
只有詹淮秋雷打不动,一天一套,每天西装从里到外都熨的规规整整,从发型到鞋尖都精致的无可挑剔,他不是穿给别人看,他的打扮就是为了取悦自己。早上临出门前对着镜子喷香水的那一瞬,就是支撑他一整天精神百倍的充电时刻。
跟他同一个办公室的人都觉得他带了个百宝箱来下乡,因为几乎就没见过他穿重复的西装。
在清真店吃完红烧牛肉面已经快九点了,詹淮秋把最后一根烟抽完,走到对面的小超市去买烟。
收银处坐着个一头黄毛的年轻人,正专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