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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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阿峻写的部分呢?甚至……根本就是阿峻写的呢?

  在这之前,闻时始终没有给小少爷沈曼昇下过恶性的定论。就因为卧室的那张床,也因为那本日记。

  他总觉得,个不想让别人睡简易仆人床,把自己的床分半出去的小孩,怎么也不至于单纯因为姐姐喜欢笑,有点吵闹,就把她折进沙发里。

  而那本日记又总在说峻哥——沈曼怡常不合时宜地拉着峻哥玩游戏,所以烦人。李先生常在书写上挑峻哥的刺,所以刻薄。

  闻时觉得日记割裂又诡异,就在于此——因为日记里每个人、每件事的因果都与小少爷自己关。

  而且内容常有矛盾,会儿说“沈曼怡只拉着女孩儿玩真假新娘就算了,还常拉峻哥”,会儿又说“沈曼怡还是喜欢让我猜真假新娘”。

  在这之前,闻时以为是写日记的人状态不对,透着股憋闷的疯劲,所以内容有些颠三倒四。

  可是现在,当这些点全都汇集到起,那条线忽然就明朗起来。

  如果日记里的字是阿峻的;如果日记里的事是阿峻借小少爷的口,在诉自己的苦;如果字里行间的“峻哥”和“我”,有时是指同个人,那么切似乎就说得通了。

  只是依然有个问题……

  阿峻和沈曼昇差不多大,都比沈曼怡还要小些。沈曼昇做不了的事,他为什么能做到?

  ……

  闻时沉吟片刻。

  某瞬间,他感觉自己想到了什么,但还没来得及抓住,就被李先生划拉皮肉的声音打断了思路。

  李先生蘸了满笔陈血,又要去跟重复的“沈”字较劲,却被闻时挡住了笔尖。

  “等下。”闻时看向他空洞的眼窝,问,“你是不是说了什么话,或者做了什么反常的事?”

  否则“小少爷”为什么会在日记里写“李先生发现了”,还急着弄死了他。